为治理网络空间中的涉企传播乱象,更好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平台按照依法依约、分级分类、限时办结原则,建立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处置机制,重点受理处置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等六类涉企侵权信息,以此明确监督企业经营发展的法治边界。
在现代社会,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和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提供产品、服务与就业等满足民众需求,推动产业发展,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照此来看,人们有充足的理由对企业这一市场主体予以监督,以督促企业合法经营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但这种监督是有边界的,那就是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从2019年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到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再到刚刚印发的《规范》,这一系列法律规范无一例外均在强调恶意诽谤不是、也不能是监督企业经营的合法表达。
在数字时代,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在网络空间中,一些网民为了博取流量、吸引关注,或者受其他利益驱动,经常发布一些恶意中伤企业、造谣企业家“跑路”、诋毁企业资金链断裂等言论。如今年5月,某自媒体涉嫌发布虚假信息,声称某科技企业将被纳入所谓“实体清单”,结果对该公司声誉和经营造成负面冲击,并一度造成其股价波动。再如,某网民以一家医疗器械龙头企业厂房照片为配图,称“深圳某大型医疗公司宣布因订单不足放假一个月”,结果导致照片中的企业深陷舆论危机。由此可见,恶意诽谤、中伤企业之举,不仅会导致企业声誉受损,而且会影响其正常的经营发展。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对于捏造、歪曲事实和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构成情节严重,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面对各类网络侵权行为,通过司法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周期长、成本高,无法为企业提供快速救济。因此,对于网上各类涉企侵权信息,能否在司法手段之外提供一条便捷、规范的治理途径,直接关系到企业营商网络环境的持续优化。此次中央网信办制定的《规范》,即是在司法程序之外建立一种平台受理处置涉企侵权信息举报的工作机制,有助于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有力举措,对提振企业和企业家的信心具有积极意义。
在此之前,中央网信办开展了“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督促互联网平台快速核查处置涉企投诉举报。《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延续,明确要求平台及时处理曲解新闻原意、编造企业违规生产经营与贬损丑化企业家的误导性、谣言性、侮辱性信息等,并规范了相应的受理处置程序,如平台在审核涉企侮辱性信息举报时,除企业或企业家和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外,原则上不用提供其他材料。这既完善了平台对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的处置机制,又规范了涉企信息的生态治理,有助于及时制止造谣中伤企业的侵权行为,尽快消除各种不良影响。
总之,公民可以对企业进行监督,但绝不能以监督之名行恶意诽谤之实。如果平台对各类涉企不法信息放任不管,不仅会侵害企业的品牌与声誉、阻碍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而且会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网络舆论生态。面对编造传播涉企虚假不实信息的乱象,平台应依据《规范》不断完善涉企侵权信息举报受理处置机制,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而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当下,通过持续完善涉企信息的处置规范,深入治理恶意中伤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一定能够助力营商网络环境不断优化。
(卢家银,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